教育部近日印发通知,决定在全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实施“体育、艺术2+1项目”,即通过学校组织的课内外体育、艺术教育的教学和活动,让每个学生至少学习掌握两项体育运动技能和一项艺术特长。(《新华网》5月24日)
坚持全面发展,推进素质教育,这是国民教育发展的要义和内涵。从这个意义上说,教育部要求各地各校要开齐开足音乐、体育、美术课程,把“体育、艺术2+1项目”纳入教学计划,是一种值得赞赏的积极态度。但必须要加以厘清的是:如此“艺体教育”应该是一种普遍性的素质提升教育,而不是“特长教育”,重在全面提高学生群体的综合素养,而并非落脚于学生艺体专长的专门培育。
如果在现实“操作”中,“艺体教育”沦为了“特长教育”,在现行“特长加分”的中考和高考制度下,由上而下推进的“艺体教育”非但起不到推进素质教育的作用,反而会助长功利色彩浓重的特长教育歪风,并愈演愈烈,从而加大家庭教育开支负担——如此一来,“体育、艺术2+1项目”就变了味道。
不仅如此,一旦普及性的“艺体教育”沦为了跳板化的“特长教育”,还会引发更大的教育不公。众所周知,我国教育资源配置并不均衡(譬如城乡之间),在经济落后地区愈加明显。而在政策性“艺体教育”的实施过程中,会不会加剧这种教育资源配置不平衡的状况?这并不是杞人忧天。同样的“艺体教育”模式,受教育资源和各种条件的制约,其教育成果势必存在较大差异,而这种差异的教育成果最终必然还是会体现于高考,产生非常明显的“马太效应”。
其实,素质教育喊了十几年,文件、规定政策出台了不少,一些地方也实行了不同程度的改革尝试,但效果却不太令人满意。问题的关键就在于,应试教育之所以成为应试教育,归根结底还是因为一考定终身的高考制度存在。只要这种制度没有发生实质性的变革,中小学教育就难以真正跳出应试教育的藩篱。即使学校推进“艺体教育”,为了将来的出路,学生与家庭也会自我加压。至于课堂上的“艺体教育”,很容易沦为应试教育“加码”的某种道具。
由此可见,如果说推进“艺体教育”是教育模式和教育管理的一种创新,那么,就应该建立在教育体制改革和教育资源均衡的基础之上。否则,“艺体教育”终归是“无源之水,无本之木”,只能“看上去很美”。这正是教育主管部门需要正视和警惕的问题。